正信的佛教5

圣严法师著

★佛教是主张苦行的宗教吗?

当我们尚未解答这个问题之先,应该明白一下苦行两字的定义。

一般所说的苦行,大抵是指以自苦为手段以解脱为目的而言。从原则上说,这个观念并没有错,若从出发点上说,却大有区别:有的是盲目的自苦,有的是有理想的自苦。盲目的自苦,往往都是指的盲修瞎炼,砂中榨油,既没有理论的根据,也没有一定的目的。有理想的自苦也有分别:一是迷信的,一是理性的;迷信的自苦是指以为持了牛戒吃草、持了狗戒吃屎、持了鱼戒浸水,便可在死后生天。理性的自苦也分两种,一是以合理的修持方法,寻求自我解脱,一是利用可资自我解脱的身心,协助他人(众生)解脱。

除了理性的自苦,其余均是外道的苦行。

近人有些认为佛教不主张苦行,认为佛教是主张苦乐中和的中道行者。当然,佛陀成佛,也是在他放弃了六年的苦行,把羸弱的身体调养复原之后(增含增上品之八)。不过我们必须明白:佛陀放弃的是盲目的苦行或是迷信的苦行,却又强调理性的苦行。寻求自我解脱是小乘的苦行,协助他人(众生)解脱是大乘的苦行。

因此,在长阿含经卷八中,有着这样的叙述:

佛对尼俱陀梵志说:“汝所行者,皆为卑陋:离服裸形,以手障蔽……或食牛粪,或食鹿粪,或食树根枝叶果实……或有常举手者,或不坐床,或常蹲者……或有卧荆棘者……或有裸形卧牛粪上者,或一日三浴,或有一夜三浴,以无数众苦,苦役此身!”像这样的苦行,佛陀是极端反对的,因为那是除了自讨苦吃就毫无意义,既不能修身养生,又不能修心入定,更谈不上修行而利益他人。

佛陀接着把佛教的苦行告诉了尼俱陀梵志:“彼苦行者,不自计念:我行如是;当得供养,恭敬礼事……得供养已,心不贪着,晓了远离,知出要法。……闻他正义,欢喜印可……不自称誉,不毁他人……不杀、盗、淫、两舌、恶口、妄言、绮语、贪取、嫉妒、邪见……精勤不忘,好习禅定,多修智慧……不为贡高骄慢自大……常怀信义,修反复行,能持净戒,勤受训诲,常与善人而为伴党,积善不已……不怀憎恨,不为巧伪,不恃己见,不求人短,不怀邪见(不信因果为邪见),亦无边见(不是中道,便是边见:相信灵魂永恒不变,或者不信死后另有境界),是为苦行离垢法也。”

我们读了这一节佛教的苦行法门,该会感到无限的亲切,它的内容,无非是持戒、禅定、智慧等的解脱法,但也正是人世间的处世法。但这尚是属于理性的求解脱的法门。到了大乘经中,更加鼓励我们去大施大舍、难忍能忍、难行能行了,为了救济众生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,并且要发愿生生世世救济众生而牺牲自己,乃至做到“三千大千世界,无一微尘,不是菩萨舍身命处。”像这样的菩萨行,能说不是大苦行吗?

因此,凡是正信的佛教徒,他必须检束身心,刻苦自励,待人要厚,自供要薄;唯有降低了物欲的生活,才能提高精神的领域,精勤于道业的修持,努力于事业的发展,贡献于大众的公益——发大愿心,为全体人类义务劳役,作一切众生不请之友,乃至牺牲自己而救济他人,这便是佛教的苦行。如果有人以不吃烟火食,不过人的生活,而以显异出奇作标榜,那便不是佛教的苦行而是外道的苦行。

★六根清净怎么讲?

“六根清净”这个名词,在一般不知佛法的人看来,是非常浮浅的,甚至非常好笑的,他们以为凡是出了家的僧尼,一定就是六根清净的人,如果稍微沾染了一点男女钱财的习气,一些专门喜欢扬恶隐善的新闻记者,便会在报纸上大做他们“六根不净”的渲染文章!至于什么叫做六根,什么又叫做六根清净?他们是不想知道的。

其实,六根清净四个字中,大有道理。

六根,是指生理学的全部范围。佛教看宇宙人生,既不是唯物论者,也不是唯心论者,更不是唯神论者,乃是主张因缘和合的缘生论者。所以,佛教看一个人的构成,是从心理、生理、物理的三方面来分析的。上面所说的六根是属于生理学,加上六尘的物理学及六识的心理学,便是一个人的总和,六根、六尘、六识的形成,称为十八界,十八界的三大类,构成鼎足之势,相互为用,缺了一类,其他的二类也就不能存在。因为六尘与六识要靠六根的媒介才有作用,六尘与六根要靠六识的判别才有价值,六根与六识要有六尘的反映才有功效。

如果要下一个比喻,那么,六根是镜子,六尘是被镜子所照的影像,六识是判别镜中所照影像的人。

甚么是六根六尘和六识呢?说起来,很简单,那就是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从心理与物理的媒介功能上说,称为六根,也就是生理学上的神经官能。眼有视神经,耳有听神经,鼻有嗅神经,舌有味神经,身有感触神经,意有脑神经,这些都是心与物的媒介的根本,所以称为六根。

从六根所接触的对象上说,称为六尘,也就是物理学上的各类物质。眼根所见的颜色和形色,耳根所听的声音,鼻根所嗅的香臭,舌根所尝的味道,身根所触的粗细冷热与湿滑等,意根思想的称为“法”——那是指的极微极远的无从捉摸的东西,这些就被称为六尘。

从六根接触六尘而产生的判别力与记忆力上说,称为六识。如果没有六识而仅有六根与六尘,那就不是活人而是死尸,所以,六识是六根的操纵者,六根是六识用来接触六尘的工具。

那么,为什么要称为六根清净呢?

因为六根是六识的工具,作善作恶,固然是出于六识的主张,造成善恶行为的事实,却是在于六根的作用。人之流转于生死轮回的苦海之中,就是由于六根不曾清净,自从无始以来的一切罪业,均由六根所造,比如眼根贪色、耳根贪声、鼻根贪香、舌根贪味、身根贪细滑、意根贪乐境;有贪,也必有嗔,贪与嗔,是由无明——烦恼而来,合起来,就是“贪、嗔、痴”的三毒交加,恶多善少,永无出离生死苦海的日子了。

修持解脱道的工夫,不外戒、定、慧的三学,但是,慧的主要根源是戒与定,所以修持的入门工夫,应从身心的两方面着手,一是修身,一是修心。把不好的念头修理掉,称为修心,修心的主要工夫是禅定;把不好的行为修理掉,称为修身,所以修身也可称为修行,修身的主要工夫是持戒,持戒的目的是在守护根门——守卫保护住六根的大门,不让坏事从六个根门之中溜进我们的心田,以致种下生死流转的祸苗。

因为,一个凡夫,除了进入禅定的境界而外,就不能没有妄想,妄想是促成六根造业的导火线,佛教的戒律,就是妄想与六根之间的保险丝或灭火器,在戒律的防卫之下,六根才能渐渐地清净,一旦到了六根清净的程度,超凡入圣的境界,也就快要接近了。

所以,一般的凡夫僧尼,只能在戒律的保护下,勉强守住了六根,至于清净二字,那是谈不上的。一般人的观念,总以为僧尼们只要不犯淫行,不贪非分之财,不介入人我是非,便算是六根清净了,事实上,凡是贪逐于物境的受用,总是六根不净,不论是看的、听的、嗅的、吃的、穿的、玩的、用的,只要有了贪取不舍的情形,就是六根不净。因为除了男女及钱财等的问题,都不容易觉察出来,净与不净,也就很少有人细心地注意它了。

根据中国天台宗的判断,六根清净位,便是五十二个菩萨阶位最初十阶的十信位,要断见思二惑——相当唯识宗的分别烦恼与分别所知的二障,这应该是从普通(外)凡夫进入贤位(内)凡夫的阶段。

又据法华经及涅槃经中说,能得六根清净,便可六根互用,所谓六根互用,那是说,六根之中的任何一根。均可兼备其他五根的功能,眼能见色,也能闻声、嗅香、尝味等,耳能闻声,也能见色、嗅香、尝味等,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,也是一样。

六根清净了,就能六根互用,这在一般的读者看来,难免会说这是神乎其神的神话。事实上,我们之所以不能六根互用,正因为自己把六根的官能限制住了,也就是说,我们利用六根而执取六尘,六尘充塞了六根,障碍了六根,六根便成了六尘的奴才,也习惯地成了六尘的应声虫,色尘来了,眼根应付,声尘来了,耳根应付,香尘来了,鼻根应付,舌、身、意根,也是一样。

如果不是这样,如果六根不执六尘,六根不受六尘的支配与诱惑,那么,六根就从六尘之中得到了解脱,解脱了的六根,便是自由的六根,自由的六根,自然可以彼此互用而不分界限了。这个自由的六根,也就是清净的六根,因为自由的六根虽然仍与六尘打交道,但已不受六尘的引诱而造生死的染污之业,所以称为六根清净。

说得明白一些,所谓六根清净,不是没有了六根,而是我们的生理官能,不再随着外境的幻象而转,这就叫做一尘不染——但这绝不是等闲的工夫所能办到的事。

为了便于读者的记忆,再将六识、六根、六尘的名目,抄录如下:

一、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——六识。

二、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——六根。

三、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——六尘。

六识发动六根而接触六尘,六尘映入六根而由六识判别及记忆保存,再从六识的记忆保存中显现出来,发动六根贪取六尘,就这样交互回还而造成生生死死之流,六根清净的目的,便在断绝并超越这一生生死死的生命之流。

★四大皆空怎么讲?

“四大皆空”,空去哪四个大呢?

不懂佛法的人,他会脱口而出地告诉你:“空了酒、色、财、气,就是四大皆空嘛!”

其实,这与佛教所说的四大皆空,根本是牛头不对马嘴。因为佛教所讲的四大,是指“地、水、火、风”的四大物质因素。

四大的观念,也不是佛教发明的,这是人类对于宇宙本体的初期探索而得的结果,在东西方的哲学思想史上,几乎有着同样的趋势。比如中国书经所记的“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”五行;印度古吠陀本集所说的世界形成,是基于“地、水、风、火、空”的五种自然因素;希腊古哲学家恩比多克里斯(Empedocles),也曾提出“气、水、土、火”为宇宙间不变的四大元素。

总之,不论五行也好,五大也好,四大也好,都是指的物理界的基本元素,如果仅限于此而胶着于此,那么,发展的结果,便是唯物论者,所以,这些思想,也是唯物论的先驱。

佛教讲四大皆空,是沿用着印度固有的思想而再加以深刻化及佛教化的,因为地、水、火、风的四大元素,是宇宙物理的,比如山岳土地属于地大,海洋河川属于水大,阳光炎热属于火大,空间气流属于风大。如把它们化为人体生理的,比如毛发骨肉属于地大,血液分泌属于水大,体温属于火大,呼吸属于风大;若从四大的物性上说,坚硬属于地大,湿润属于水大,温暖属于火大,流动属于风大。但是,不论如何地分析四大,四大终属于物质界而无法概括精神界的。所以唯物论者以四大为宇宙的根源,佛教则绝不同意这样的说法。

佛教所讲的四大,也有小乘与大乘的不同。从大体上说,小乘佛教所说的四大,是指造成物质现象的基本因缘,称为四大种,意思是说,地、水、火、风,是形成一切物质现象的种子,一切的物象,都是由于四大的调和分配完成;四大和谐,便会欣欣向荣,四大矛盾,便会归于毁灭,物理现象是如此,生理现象也是如此,所以佛教徒把病人生病,称为“四大违和”。小乘佛教观察四大种的目的,是在使人看空我们这个由四大假合而成的色身,不以色身为实在的我,不因执取色身为我而造种种生死之业,一旦把我看空,便会进入小乘的涅槃境界,不再轮回生死了。

大乘佛教所说的四大,不是指的根本元素,而是指的物态的现象,是假非实,是幻非实,对于物象的形成而言,仅是增上缘而非根本法,虽也承认四大为物象的种子,但不以为四大是物象的真实面貌;小乘佛教因为只空我而不空法,所以虽把物象看空,仍以为四大的极微质——“法”是实有的。不过,小乘佛教不是唯物论,而是多元论,因为佛教的空不仅空去四大,乃要空去五蕴;四大,只是五蕴中的一蕴而已。

甚么又叫做五蕴呢?那就是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,前一属于物质界,后四属于精神界,四大,便是色蕴。

关于五蕴的内容,已非本文所能介绍,因为五蕴是个很大的题目,我们只能在此说一句:五蕴是三界之内的生死法,空去五蕴,才能超出三界的生死之外。同时,我们由于五蕴的提出,证明佛教不是只讲四大皆空,而是要进一步讲五蕴皆空的。尤其重要的,佛教的重心,并不以四大为主,而是以识蕴为主,至于受、想、行的三蕴,也是识蕴的陪衬,乃是用来显示精神界的功用之广而且大的。所以,佛教不仅不是唯物论者,倒是唯识论者。

★佛教徒是不孝顺父母的吗?

的确,我国有些人士,喜欢如此地批评佛教,因为他们见到佛教的僧尼,不能像俗人一样地所谓“敦伦”,他们在偏狭的家族观念及宗法思想之下,认为出家是大不孝的行为。“不孝有三无后为大”(孟子),虽不是儒家的主要思想,然而,直到现代,仍有一些偏激的儒家学者,批评佛教是反孝的宗教。

其实,佛教对于孝顺父母的教训,在大小乘的经律之中,可谓多得不胜枚举,只要多看几部佛经,就会明白,佛教不但不是反孝的,乃是极端崇孝的。比如佛在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说:“父有慈恩,母有悲恩,母悲恩者,若我住世于一劫中说不能尽。”所以说:“经于一劫,每日三时割自身肉以养父母,而未能报一日之恩。”又说:“是故汝等勤加修习孝养父母,若人供佛福等无异,应当如是报父母恩。”增含卷十一以供养父母准同一生补处的大菩萨。在五分律卷二十二中,也有一个故事:当时佛的一位罗汉弟子,名叫毕陵伽婆蹉,因他的父母贫穷,想以衣食供养,但又不敢,所以请示佛陀,佛陀因此集合比丘弟子们开示:“若人百年之中,右肩担父左肩担母,于上大小便利;极世珍奇衣食供养,犹不能报须臾之恩。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;若不供养得重罪。”增含卷十一也有类似的教训。又在中阿含婆陵耆经中说:有一位迦叶佛时的贫苦工人,叫做难提波罗,他受了佛的教化,完全实行出家的生活方式,但他为了奉养他双目失明的老年父母,所以宁可做陶器来维持生活而不去出家。

事实上,佛教的修持,虽以出世离欲的出家生活为可贵,但也并不强制人来出家,甚至在戒律之中有明文规定,父母不允许的,便不能出家;如果父母贫穷而无人奉养时,出了家的儿女,仍应尽心奉养,否则便得重罪。根本尼陀那卷四也说:“假令出家,于父母处,应须供给。”这岂能说佛教是反孝的?当然,如果思想偏狭而复幼稚的人们,一定要说唯有婚嫁生殖才算孝道,那就无话可说了——说也难怪,今世一般的俗人,除了养育各自的子女,已经很少能够孝养各自的父母了。这也许就是迷信“无后为大”的结果罢!

至于佛教所讲孝道的观念,实在不是迷信“无后为大”的人们所能了解。佛教以为人在生死流转之中,今天固然有父母,过去未来的无量生死之中,也有无量无数的父母,孝养今生的父母,也要救济过去未来的父母。在菩萨的眼中,“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”(梵网经),所以菩萨道的实行者,广度众生,等于孝敬父母。当然,佛教不像被孟子批评的墨者那样——视人之父若己父是无父也。佛教是从现生的父母为主而推及过去未来的三世父母。所以佛教对于广度众生,是报父母之恩的扩大,那叫做报众生恩,是由父母而推及众生的。所以,作为一个佛教徒,首先要孝养父母,然后再去布施放生及供养三宝。

世俗的习惯,人逢自己的生日,便大大地欢乐吃喝一番,称为庆生,或称为祝寿。其实,这是不正确的想法。以佛教的观念来说,自己的生日,正是母亲的难日,应该把怀念母难的情绪提高,应该于母难的日子特别怀念父母的生育教养之恩,应该加上十倍百倍地恩孝父母,而不是尽情欢乐地为自己庆生。如果父母已经过世,那就尽其所能,布施放生,供养三宝,以此功德,回向父母之灵,自身也能得到植福延寿的实效。否则大张筵席而造成鸡鸭猪羊等的杀劫,那不是祝寿而是折福!

★佛教是重男轻女的吗?

在上座部的南传佛教,由于特别重视比丘的身分,无形中有重男轻女的观念,因为佛陀对比丘们常常告诫女色的可怕,女色是魔是蛇。

其实,佛陀的本怀未必重男轻女,因为色欲是属于男女双方的,对男众说女色可厌;对女众说,男色岂不也是可厌?

所以,从学佛证果的观点上说,男女是平等的,女人除了必须转了丈夫身才能成佛之外,至于成罗汉、成菩萨,根本是没有男女差别的。比如观音常现女身,也唯有女人的气质最能近乎慈悲的菩萨精神,佛也常说“以慈悲为女”。女人所缺少的是强劲勇猛的魄力,故在佛经中以为女人不能做统治四天下的转轮圣王。

★佛教是反对家庭制度的吗?

不。佛教决不勉强改变任何人的生活方式,出家,仅是佛教生活方式的一种,家庭才是佛教建设的根基所在,如果反对家庭制度,佛教的僧尼也将无以为生。

相反地,佛陀却曾积极勉励家庭生活的如理建立,比如善生经,就是一部指导在家生活的经典,指导在家人应该建立正确的伦理生活:子女对父母要报恩要孝顺,父母对子女要教养要婚配;弟子对师长要供养要恭敬,师长对弟子要尽心教导,要代选择明师善友;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、要诚实料理家务;丈夫对妻子要给养服饰饮食、要怜念、要亲亲;主人对仆从要给食要体恤,仆从对主人要服从要尽职;亲族邻友对待亲族邻友,都应互相敬爱、互相济助、互以赤诚相待、互以善言规勉;在家人对待出家人要恭敬设座、要布施供养,出家人要教在家人信善学善(以上是摘其大要而非经文)。此外,不妨参阅另一篇拙作“怎样做一个居士”。

(按:此文今收于“学佛知津”一书中——本社出版)

★佛教徒可跟异教徒通婚吗?

“异教”Heathenism原是犹太人及基督教给异民族的鄙夷之称,我们借用代替“外道”,但不作鄙夷想。

佛教不像那些民族化或家族化的宗教,佛教没有这种种族歧视或宗教歧视。宗教信仰虽与家庭生活有密切的关系,婚姻又是组成家庭的基础,但对一个佛教徒而言,并不要求首先改变了对方的宗教信仰然后再行结婚。但是,一个正信而有修养的佛教徒,必定能在婚后的夫妇生活中,促成对方来改信佛教。

这在佛教的经典中,是有根据的。曾有一个佛教徒的妹妹,嫁给了裸体外道的信徒室利笈多,那个裸体外道的信徒最初极端地反佛乃至害佛,最后终于唾弃了裸体外道而皈依了佛教(根本目得伽卷七卷八)。另有佛的信女须摩提,也嫁给了外道的信徒,感化了外道的信徒。(增一阿含卷二二须陀品之三)

因此,一个正信的佛教徒,在四摄法的“同事”的原则之下,不但不要求配偶的对方首先放弃了原有的宗教信仰,甚至可以先去投合对方的宗教信仰,结婚之后再来潜移默化,转变对方的宗教信仰。这就是先使自己同于他,再使他来同于己。

当然,婚姻是终身的大事,是家庭幸福的基础,一个初机信佛的佛教徒,不必利用婚姻作为传教的手段而致造成不幸的后果。所以,婚姻的主要条件,不应该是宗教的信仰,而是彼此之间的情投意合。

因此,如果没有把握感化对方,最好选择同一信仰的配偶,如理组成佛化的家庭,否则,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导致婚姻的悲剧,那是很不幸的。

再说,组成佛教化的家庭,虽是佛教徒的应有责任,万一由于配偶的信仰不同而坚持他的不同信仰,一时之间又无法改变他的信仰,那么,宗教的容忍,应该能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。正信固比迷信好,有信仰也比没有信仰好。在如此的情形下,应当信仰是信仰,夫妻是夫妻;教堂(寺院)是教堂(寺院),家庭是家庭。因为,佛教本来不是家族化的宗教,而是自由化的宗教。佛陀不障碍他人信仰外道,佛陀不反对他人供养外道,乃至要对弟子说:“汝当随力供养于彼。”(中阿含三二·一三三)

★佛教徒必须要行佛化婚礼吗?

佛化婚礼,在佛教的三藏典籍中,找不到明确的根据。所以,佛教并不强调佛化婚礼的重要性,凡是公开的婚姻,都会受到佛教的认可。佛教严禁私通,私通在佛教称为邪淫,是犯罪的行为。

至于佛化婚礼,在佛化家庭的建设上说,是有必要的。至少,佛化婚礼的举行,已经证明男女双方都是三宝的弟子,自从结婚之后,他们所组成的家庭,也必是佛化的家庭。所谓佛化家庭,是指信奉三宝并且实践佛法的家庭,至少那是一个修持五戒十善的家庭,一个和乐慈爱的家庭。

所以,凡是正信的佛教徒,应该举行佛化婚礼,并且鼓励亲友们举行佛化婚礼。

因为佛化婚礼在佛典中没有明确的根据,对于婚礼的仪节,迄今尚没有统一的规定。不过,主要的仪节,应该是皈依三宝及宣誓相敬相爱,在三宝的光照之下,结为夫妇,以爱情相助,以道情相勉。

根据比丘戒的规定,出家人不得作婚姻的介绍人。但是,既没有说出家人不能作证婚人,也没有说出家人可以作证婚人。若以解脱道的观点衡量,出家人最好不做证婚人。若以菩萨道的观点衡量,为了佛化社会的理由,出家菩萨为人证婚,当可视为接引的方便。

★佛教徒可以离婚吗?

离婚的问题,在佛典之中,也不容易找到明确的根据。不过,佛教主张婚姻的美满及婚姻的责任,既然结为夫妇,结婚之后,应该相亲相爱,互相尊敬,各守各的本份,各尽各的责任,佛教严禁邪淫(私通),婚姻破裂,多数是由夫妇之间的不能互守贞节,夫妻之间既然都能坚持邪淫一戒,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。即使破裂了的婚姻,佛教也主张破镜重圆;所以,佛陀虽不许比丘弟子们介入婚嫁的事件,但仍许可比丘们为“若男女先已通,而后离别,还和合”(四分律卷三)。因为,男女的离婚,对于彼此的心理,都有不良的影响,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,更要负起道德上的责任。根据这一论点而言,也可以说,佛教是反对离婚的。

不过,佛经中也没有说离婚是犯戒的行为。所以,万一由于感情的冲突,趣味的不投,乃至是出于虐待等的重大理由,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,是可以离婚的,如果是为了满足情欲的理由而离婚,那是不道德的,也不是佛教所许可的,故也是罪恶的。因为,夫妻的离异,最倒霉的是他们无辜的儿女。

在中国的古俗,男子丧妻可以再娶,称为续弦,以为那是道德的,如果女子丧夫,唯有守寡终身才是值得表扬的美德,这种“贞操”的观念,实在是由于轻女重男的习尚而来。在印度,并不如此,以印度教的科多马法典而言,主张丈夫他往六年而仍不得其音讯者,妻即可与其他男子通。佛经中的俗人出家时,必先舍其妻子,任妻自由,所以,失去丈夫的女子改嫁,在佛教是允许的,也是道德的。

★佛教以为婴儿可以信佛吗?

佛教不承认基督教所说的“原罪”,所以也不以为婴儿的罪恶性,如果婴儿有罪,那是他们在过去生中的行为造作,薰附于他们的生命主体——八识田中,佛教称之为“业”。所以,婴儿不会由于出生的理由而继承了人类的“原罪”。

婴儿期间,尚没有自我判别的能力,信仰佛教的皈依仪式,必须是出于自我意志的宣誓,否则便不算皈依。佛教主张,七岁以上的儿童才可以出家,准此而言,皈依三宝的仪式,也该到七岁以上并且已有自我判别的意志之时,才可以举行。

不过,佛教深信功德的回向作用,所以佛教鼓励大家在婴儿出生的前后,以及为了庆祝婴儿的满月及周岁等时节,应该斋僧布施或念佛诵经,为婴儿的福寿智慧而祈祷。(例如增含卷二十五五王品之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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